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与数字资产确权路径探析

Posted by FXE 加密实验室 on May 30, 2025

在数字经济时代,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价值存储和避险功能日益凸显,逐渐成为传统黄金之外的新型资产选择。然而,其法律属性的界定仍面临挑战,尤其在普通法体系下如何归类这些“既非管有物,又非据法物”的新型资产,成为司法实践与立法改革的关键议题。

比特币的法律定性困境

普通法传统中将财产严格区分为“管有物”与“据法物”两类,这一分类源自1885年Colonial Bank v Whinney案的判例。该判例明确指出:“法律不知道两者之间还有什么第三者”。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虚拟性、无形性和非实体持有特征,使其难以纳入传统财产法框架:

  • 它们不属于“管有物”,因为无法实际占有;
  • 也不属于“据法物”,因为它们不体现任何可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的权利。

这种法律定性上的空白,为加密资产的司法保护带来了实质性障碍。

司法实践的突破与演进

尽管香港尚未出现直接涉及比特币法律定性的判例,但法院在处理相关马雷瓦强制令申请时展现了务实态度。而英国法院在AA v Persons Unknown案中的判决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案法官Bryan援引了英国司法特别工作组2019年发布的《加密资产和智能合约法律声明》,其中明确指出:

“Colonial Bank案不应被视为限制法律上可以成为财产的东西的范围…普通法有能力扩展传统定义和概念以适应新的商业实践。”

法律声明进一步引用多项20世纪立法例证,包括:

  • 《盗窃法》将财产定义为“包括据法物和其他无形财产”
  • 《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是非土地财产(而不是据法物)”

这些立法实践表明,法律体系已经承认非土地财产可以包括管有物和据法物之外的第三种类型。

香港法律环境的适配与挑战

香港《盗窃罪条例》和《专利条例》与英国相应法规高度一致,这使得AA v Persons Unknown案判决对香港法院具有强说服力。从司法实践看,比特币作为价值存储工具,其财产属性已逐渐获得认可。

然而,对于与链外价值挂钩的实用型代币或证券型代币,情况则更为复杂。这类资产往往涉及证券法管辖范围,需要立法层面的明确规范。正如瑞士联邦理事会2018年报告所指出的,分布式账本技术需要专门的法律框架调整,特别是在金融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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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立法方向与监管趋势

数字资产的法律确定性取决于两大因素:司法实践的持续发展和立法体系的主动适应。目前可见的趋势包括:

  1. 司法灵活解释:法院通过扩大传统财产概念涵盖加密资产
  2. 专门立法:针对特定类型代币制定分类监管规则
  3. 国际协调:各国监管框架逐步趋同以减少套利空间

实用型代币尤其需要明确立法定位,因其可能同时涉及证券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多重监管领域。

常见问题

比特币在香港是否被认定为合法财产? 虽然尚无明确判例,但香港法院借鉴英国AA案法理,在实践中倾向于承认比特币的财产属性。相关强制令申请也得到法院支持,表明司法体系已默认其作为财产的法律地位。

除比特币外,其他加密货币是否享受同等待遇? 不同类别加密货币待遇各异。纯粹价值型代币(如比特币)较易被承认为财产,而与实体资产挂钩或具有证券特征的代币则需符合证券法规,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普通法如何适应数字货币新型态? 普通法通过司法判例逐步扩展传统财产概念,法官运用区别技术将新事实纳入既有框架,同时立法机关也通过修法明确新型资产地位,形成司法与立法的协同演进。

投资者如何保护加密资产权益? 投资者应选择合规交易平台,妥善保管私钥,并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在发生纠纷时,虽然法律保护仍在发展中,但法院提供的强制令等临时救济措施可提供一定保障。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框架完善,加密资产的法律定位将逐渐清晰,为投资者和行业参与者提供更明确的法律预期和保障。